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 2019年度校园融媒体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主线,推动校园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打造高水平校园媒体人才队伍,提升校园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构建大宣传格局,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阵地,让正能量更强劲、主旋律更高昂,现计划资助一批校园融媒体工作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聚校园宣传力量,深入挖掘北航宣传亮点,诠释北航精神内涵。运用融媒体技术,原创一批赞美祖国、歌颂人民、弘扬空天报国精神、师生喜闻乐见的文字、图片、漫画、动画、微电影、歌曲、音乐剧、话剧、短视频、歌舞快闪等优秀融媒体作品。打造一批贴近师生、贴近时代、专业的创作团队和创作基地,服务于北航“大宣传”的格局目标,有效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有力支持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申报要求

1. 工作室应注意发挥相关工作经验及传统优势,立足校园宣传需要,贴近师生生活,坚持实践导向、受众导向,具有创作图片、漫画、动画、歌曲、视频、微电影及相关融媒体创意作品等(可选其中一种或几种)能力。

2. 工作室的建设应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具备一定思想性、艺术性和文化传播价值,注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操作性、可行性强。

3. 申报团队在选定的创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学校前期已经培育和建设的优先。

4. 指导单位应承诺为工作室运行、建设提供其它必要条件。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对象。每个工作室应配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为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工作室负责人)应为学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具有媒体经验的一线人员或专业教师,指导教师和指导单位对工作室出产内容负有指导、监督、审核责任;工作室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含),可为在校学生,可跨单位组织。

2. 申报材料。(1)申报表(见附件);(2)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视频、PPT、图片或其它辅助资料等。图片不超过5张,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类。

3. 材料提交。请申报人于2019年7月2日(星期二)18:00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ews@buaa.edu.cn(注明“校园融媒体工作室”字样)。

四、评审与管理

1.校园融媒体工作室首批资助5-10个,每个工作室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宣传成绩突出、意义重大的可上调,一般不超过5万元。

2.党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公示,并择期正式授牌。

3.入选的工作室须提供近三年的工作规划,近一年内的详细工作计划,工作室指导单位每半年须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4.工作室建设经费不得用于与申报项目无直接关系的开支,且须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5.每年将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将继续资助,资助周期一般为3年;不合格者,予以摘牌,并停止资助。

6.入选的工作室在资助年度内须产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融媒体作品(纳入考核),作品将推荐至校内外主流媒体展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超 联系电话:82315813

地 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办公楼106

中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6月 24日

联系方式

  • 邮 箱:news@buaa.edu.cn
  • 网 址:http://xcb.buaa.edu.cn/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 邮 编:100191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mail:news@buaa.edu.cn

Tel: 010-82315813

邮编: 100191

相关链接

微信公众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版权所有 2010年